2014年11月16日星期日

國企腐敗是命名陷阱 凸顯輿論界迷信西方經濟學



  近年來在主流經濟學家和財經媒體的語境中,“國改名有企業”成一個“惡詞”。他們對國企主要有四大論述,即國企壟斷論、國企低效論、國進民退論、國企腐敗論。這些論述乍一看言之鑿鑿,實則極端片面。

  先說國企壟斷論。統計顯示,目前中國大概有1命名4。5萬家國有企業,只有8000多家是大型企業,另外13萬多家是中小企業。試問這些中小國企如何進行壟斷呢?從國企的行業分布來看,目前除了電網、石油石化、電信基礎運營、鐵路交通運輸、煙草以及自來水生產供應等一些社會服務業中的子行業還有較強的壟斷性外,絕大部分國企都已經存在於競爭行業之中,要在競爭中擊敗外企和私企,才能夠生存。

  再說國企低效論。不可否認,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國企曾經歷了一段非常困難的時期,但經公司命名過痛苦的改革和轉型,實現了重新崛起。國有企業銷售利潤率1978年曾高達15。6%,到1998年下降到最低點0。3%;而後不斷回升,到2011年又提高到6。6%。必須指出的是,國企靚麗的成績單主要是依靠改革和技術進步獲得的。國企能夠融入市場經濟,最為關鍵的改革是推行了所有權嬰兒命名和經營權的分新生兒命名離,使國有企業成為市場經濟中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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